美国文学批评家利奥纳尔·特里林在《弗洛伊德和文学》(“Freud and Literature”)中指出,欧洲从18世纪甚至17世纪就开始思考儿童、妇女、农民和野蛮人的问题。人们发现,这些人精神生活贫乏,受教育程度低,不能像成年男子那样知礼节,明进退,守习俗,于是开始关注教育与个人成长的关系。教育小说也由此滥觞、发育以至兴盛,迨及18世纪末19世纪初,这类小说已经发展到了非常成熟的阶段。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1817)的作品就是这方天地里的明珠。她的小说里,女主角依凭美德实现故事的喜剧性翻转是反复上演的桥段。南希·阿姆斯特朗认为,小说赋予中产阶级女性以道德的权威,女主角凭借道德、美德、自我认识树立的权威战胜了凭地位、身份、血统而显贵的贵族观念。这个著名论断放在奥斯丁几乎所有作品上都合适,唯独《爱玛》是个例外。
奥斯丁的小说中,《爱玛》(Emma,1815)是篇幅最长、艺术成就最高的一部作品,也最不容易理解。特里林说它很难解读,甚至拿它跟普鲁斯特、卡夫卡、乔伊斯的作品相提并论。《爱玛》的复杂性,部分源于同名女主人公的个性,奥斯丁说,这个女主人公,“除了我自己,没有人会喜欢”。爱玛有两个特点,使她迥异于其他女主角:一、她是哈特菲尔德的当家女主人,身价三万镑,不是灰姑娘,而是海伯里毫无疑义的第一名媛;二、她频频犯错,几乎从头错到尾,常常让自己处于各种蒙羞的情境。爱玛想要得到真正的幸福,必须受教育,或者进行自我教育。本文聚焦三重亲密关系,解读爱玛的道德觉醒和成长历程,并考察奥斯丁时代女性小说和女性教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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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亲密关系中的权威与操控
爱玛原生家庭的亲密关系有天然的缺憾:爱玛的母亲在小说里从未出场。依据男主人公奈特利的寥寥数语,可以推知爱玛母亲精明、能干、有头脑,在家庭的维系和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无可替代。失去母亲,爱玛“失去了唯一能对付她的人”,其教育由此少了一个权威角色。爱玛同父亲关系很好,是罕见的孝女,可是父亲神经脆弱、体弱多病,做不了爱玛的伴,“不论是说正经事儿,还是说笑话”,“不怎么接得上碴儿”。这些话是爱玛的视角和口气,说得很委婉,读者不难听出弦外之音,父亲在智商和能力上,无法与女儿相配,对她起不到匡正作用。
爱玛的姐姐名唤伊莎贝拉,七年前出嫁了,从此全身心地投入小家庭,全副心思都在孩子和丈夫身上。甜美、勤劳、充满爱心,这在奥斯丁时代被认为是女性的理想状态,是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女性形象。作家写道:“若说这是她的命,也该算是正派女人有福气的命吧。”“若说”“也该算是”,读者从表示假设和让步的语气中不难感受到——常人眼中的理想太太,奥斯丁并不认同。在她笔下,这位姐姐被描写成理解力不强,思维不敏捷,待人处世也不大有判别力,对家人的优点看得一清二楚,对他们的缺点却视而不见。另外,她遇事不决,容易惊慌;身体比较娇弱,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照当时流行的操行书(conduct books),伊莎贝拉称得上贤妻良母,可在小说里,这形象并不可爱,更不光辉。
总之,父亲和姐姐无法约束爱玛,尽管她是孝顺女,也是好妹妹。爱玛的亲密关系中,还有一名重要人物,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爱玛五岁,泰勒就进了哈特菲尔德府,教她念书,陪她玩耍,精心照顾她的起居。泰勒作为老师,按常理应该有一定的权威,然而,也许因为师生身份悬殊,或是做老师的性格过于温和,泰勒对爱玛“几乎就没做出过要管束的架势”,两人处成了姐妹,压根儿不像师生。若按当时上流社会的标准,爱玛的教育不能算成功。她从十二岁起,就打算多多念书,开列了各式书单,决心挨序从头读到尾,却从未认真执行,老师大概是听之任之,并不严格监督。爱玛人很聪明,学什么都容易上手,又有极好的老师,原本应该成为琴棋书画无所不能的才女,但在女性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才艺,弹琴、唱歌、绘画,爱玛样样都会一点,却无一精通。
才艺在奥斯丁时代,被视为中上层女子重要的文化指标。照奥斯丁研究专家托德的说法,这是因为“文化的卓越展示的是社会地位的卓越,是中上层家庭的高等趣味”,人人趋之若鹜。说到才艺,我们自然会想到唱歌,跳舞,绘画,乐器。另外,精通外语(以法文和意大利文为主),熟练掌握彰显品位、以装饰为目的的女红,也是才艺的重要内容。托德还说,女子如果才艺不佳,至少可以做到“勤勉”(notable)——这是个中性词,意思是当一名勤勉的小主妇。而饱读诗书的女子,彼时被称为蓝袜族,典出18世纪贵族女子举办的文化沙龙。沙龙以蓝袜冠名,乃因首位受邀参与其事的男士出身草根,常穿一双蓝袜子。从这含有贬义的称呼中,我们不难读出讥讽调侃之意:显然,女子胸藏文墨,绝不是多么风光的事情,在世人眼里,只有多才多艺方为名媛淑女的标配。
然而,奥斯丁塑造的女主人公,并无才艺特别出众的。在她看来,才艺,可为邻里娱乐添些欢乐,或为女性招来爱慕的眼光,但也不过如此而已。追求才艺,并不限于上流社会,亦波及中产阶级,并向下渗透,牧师、小商贩甚至农民的女儿们,莫不热衷于此。这帧热闹的画面,出自与奥斯丁同时代的女作家汉娜·莫尔的教育名著《对现代女性教育制度的批评》。当时一部分中产家庭的女性,接受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在婚姻市场上争得如意郎君。莫尔对这重视才艺的风尚不以为然,称之为“泛滥的癫狂”,指责它整体而言“削弱了中产阶级对社会的贡献”。另一名有识之士,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为女权一辩》里也反对过度重视才艺,主张社会“用理性与哲学的严格准则去淬炼女性的心智”,不要教导她们“无用的才艺”,“令女性孜孜不倦获取个人才艺却疏于培养理智,重视优雅的风度而忽视崇高的美德”。《为女权一辩》1792年刊行,《对现代女性教育制度的批评》1799年问世,正是奥斯丁早年练笔的时期。她笔下将才艺看得最重、作为衡量优秀女性标准的,恰是《傲慢与偏见》里那位一心想钓金龟婿、对达西百般讨好、势利俗气得令人发指的宾利小姐。可见,才艺虽未必被奥斯丁视为“无用”或“癫狂”,却一定不会被当成教育之根本。对才艺无一精通,只说明爱玛没有常性,对她并不构成实质危害。
真正的危害在哪里?小说开篇介绍爱玛,用了一串形容词,“俊俏聪明,家道殷实,性格又开朗”,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这姑娘前程锦绣,风光无限。可是只隔了两段,叙述者便在其锦绣日子里悄悄埋下伏笔,点出她两个毛病,“有权任意率性而为,并且对自己的估计往往略微偏高”,然后紧接着一连串预示不祥的名词——“毛病、损害、祸害、不如意事”。爱玛对此浑然不觉,“有权任意率性而为”还被她视为难得的特权哩。这位伶俐机敏、活泼开朗的大家闺秀,属于海伯里的头面人物,在一众奥斯丁女主人公中拥有最多的自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她十二岁就做了家里的女主人,当家很早,而且是正儿八经当家,不像《诺桑觉寺》里的埃琳诺,只做个“名义上的主妇,压根儿没有实权”。小小年纪,手握管家大权,拥有绝大多数女性所没有的自由,令她天然具有一份那个时代的女子通常不具有的自信。这是爱玛迷人魅力所在,却也是她易栽跟头之源。
泰勒小姐堪称完美闺蜜,可惜在小说开篇就嫁给了半英里外的韦斯顿先生,成为韦斯顿太太。随着泰勒小姐的出嫁,爱玛身边少了一位可以规劝她、帮她校正方向的朋友,也奏响了这位当家女主人频频犯错的序曲。这个关键节点上,长相甜美、性格温柔的哈丽埃特走入爱玛的生活。她是一个不知姓名的人的私生女,在某女校受了点教育。两人地位不匹配,心智不对等,友情却直线升温,火速发展,迅速成为如胶似漆的闺蜜。这段亲密关系,一开始就不被奈特利看好。他话说得虽然绝对了些,不免偏颇,却也道破了两人交往中隐含的麻烦:一方天真无知,盲目崇拜,促使另一方骄傲自负,洋洋自得。自负如果只关乎自己,也就罢了,关键爱玛一贯相信自己正确,要将想法强施于人,甚至安排、操控别人的亲密关系,这就无端惹来烦恼,埋下祸根。心智成熟、思维清楚的人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但是像哈丽埃特那样,软性子、没主见甚至没头脑,情形就大不一样。富农马丁写信向哈丽埃特求婚,女孩拿着信来找爱玛商量。爱玛读了信,大为意外,因为她见过马丁一面,当时觉得他“土头土脑得滑稽可笑”,“全然缺乏绅士风度”,可这信写得朴实、热忱,“礼数周全,感情还很细腻”。眼光挑剔的爱玛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对马丁有偏见。按理,爱玛这时该放下成见,谨慎行事才对,可她执意要把朋友从她认为粗俗无知的社交圈里拽出来,领她进入上流社会。况她撮合哈丽埃特和埃尔顿牧师的计划正在进行中,岂容他人插手!在爱玛的劝说下,哈丽埃特改变心意,回绝了马丁。奥斯丁研究者泰纳注意到,奈特利用“自娱自乐”“自我满足”等词形容爱玛的做媒行为,称之为“干涉”。
原该是平等互助的朋友关系,爱玛却在其中充当了绝对权威的角色。她雄心勃勃要改造哈丽埃特,培养其思想,润饰其举止,提升其地位,一言以蔽之,她要扮演恩主和教育者的角色。我们不免替爱玛捏一把汗。果不其然,不久爱玛就僭越她作为朋友的身份,插手她不该过分干预的情感领域。这件事情上,爱玛有多重误判。首先是对哈丽埃特,她凭一己之臆想,假设哈丽埃特是绅士女儿,身份比马丁高一等,然后根据这假想的不平等反对马丁追求哈丽埃特。其次是对马丁的误判。在奈特利看来,马丁“为人通情达理,认真诚恳,脾性和顺”,心灵上又有“真正的优雅高尚”。内外兼善,这是很高的评价。故事后来的发展也证明,马丁确实是一位潜在的好伴侣。再次是对埃尔顿的误判。这位牧师讨好卖乖献殷勤的目标其实是爱玛自己,而身份不明、孤独无依、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私生女哈丽埃特,根本没被他放在眼里。遭到爱玛拒绝后,他暂时离开海伯里,去了一趟旅游城市巴斯,仅仅用时四周就“拿下”拥有一万镑资产的霍金斯小姐,“既捞到钱财,又获得爱情”,风风光光,衣锦还乡。这样的人,何曾有一星半点真情实感!爱玛自以为是,给朋友带来羞辱,也令自己陷入尴尬。
爱玛常以自我为中心,她对马丁的蔑视态度,多少出于自大与骄矜,但她并不主张唯身份论。韦斯顿先生也是商人出身,韦斯顿太太当过家庭教师,社会地位就更低一等,爱玛同他们相处,一点儿都不讲究出身。当她得知美貌知性、优雅贤淑的简因生计所迫,不得不接受家庭女教师的职位,暗暗将简与高傲粗俗、颐指气使的丘吉尔太太对比,用“尊贵得什么似的”(everybody),“低微到了什么也算不上”(nobody)形容两人命运的反差,有钱就是everybody,没钱就是nobody。爱玛的反思,表明她有一定的自觉,意识到金钱社会的荒唐和不公平。奥斯丁研究者纳尔丁指出,爱玛的身份观念并非势利使然,而是相当个人化的一套标准,满足的只是爱玛自我的需要和恣意无边的想象。这是切中肯綮的评论。
二、 亲密关系中的想象与虚构
相比与亲友的相处,婚恋是更重要的亲密关系,也是奥斯丁所有小说的核心话题。爱玛家道殷实,有大笔遗产可以继承,她对待婚恋的态度,也有些与众不同。她高调宣扬不婚,而且对做媒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海伯里风平浪静,没什么大事,但凡有点戏剧性的事件——简被匿名送钢琴,迪克森船上救美,弗兰克帮助哈丽埃特脱离困境——一概被爱玛想象成浪漫情事。这跟她接受教育的方式不无关系。
吉尔伯特与古芭在《阁楼上的疯女人》里指出,“比起被约束在四堵墙之内来,女性因错误教育而受到的约束其实更加严重”。彼时英国女子接受教育,不外乎两种方式,要么送到寄宿学校学习,要么延聘家庭教师在家里传授知识。奥斯丁和姐姐卡桑德拉有过两年并不愉快的寄宿学校经历。她在《爱玛》里将收费昂贵却提供支离破碎知识的教育机构狠狠揶揄了一通,说女子在这样的机构里,往往是交付巨额费用,却“失去健康,学到虚荣”。家庭教育也很难提供全面、系统、正规的教育。沃斯通克拉夫特在《为女权一辩》中说,女性“没有通过竞争发掘才华,没有经历认真细致的学习”,“一般来说接受的只是一种无序的教育”,像爱玛这样较为理性、天赋出众者,也就容易“只凭本能所知的常识随意行事”。爱玛的随意和漫不经心,最鲜明地体现在她那天马行空的想象上。戴维·洛奇说她是“借鉴了一些低劣的文学范式”,“把臆想、虚构强加在人物身上”,以致混淆了真实与虚构的界限。
洛奇所说“低劣的文学范式”,是指18世纪中叶至末期崛起的浪漫、悬疑、惊悚故事,尤其是哥特小说。这一时期,小说已成为女作家大展身手的领域,小说的主要消费者也是女性。对许多女孩而言,阅读小说特别是哥特小说,成为她们受教育的主要方式。这类小说以惊险情节、神秘氛围、暴力或悬疑元素取胜,“从一诞生就受到了女性读者的喜爱”,因为“当时作为阅读主体的中产阶级女性人生阅历有限,哥特小说为她们提供了想象的空间”。1798至1799年间,奥斯丁写《诺桑觉寺》,正是以这些18世纪90年代流行的小说为讽刺对象。她在这部小说中一面颂扬小说的智慧,称小说家“把人性各个不同的方面,极妥帖地加以描绘,笔下闪耀着机智和幽默”,另一面又嘲讽哥特小说对女主人公造成认知障碍,使她分不清现实与虚构,甚至挪用哥特小说情节,罔顾事实,恣意想象。凯瑟琳在老式黑色大立柜里发现了一份洗衣账单,由此臆测蒂尔尼太太被关了起来,每晚从无情无义的丈夫手里接过“一点残羹粗饭”,甚至把蒂尔尼将军幻想成冷血弑妻的刽子手。哥特小说跌宕起伏的情节、恐怖离奇的故事和奇谲荒诞的想象,成为凯瑟琳判别现实的依据。浪漫派诗人威廉·哈兹利特(William Hazlitt)对哥特小说家安·雷德克利夫颇有訾责,批评她“把读者变成了双倍的儿童,在她幻想的对象上蒙上朦胧神秘的面纱,迫使我们相信那些稀奇古怪、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一切与未知世界相连的迷人事物,都为她所有,任她随心支配。她拥有传奇的所有诗意,拥有想象中所有那些隐晦、梦幻、虚幻的元素”。
同凯瑟琳一样,耽于幻想或者说想象力丰沛,是爱玛的一个主要特征。奥斯丁甚至专门生造了一个词来指称爱玛:“imaginist”,意思是“爱幻想的人”。奥斯丁研究者穆克吉注意到一个细节,奥斯丁所有小说中,故事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区域的,只有《爱玛》,所有女主人公中最深居简出的,也是爱玛——她从未见过海,甚至从未去过离海伯里只有六英里的博克斯山。社交圈狭窄,意味着她注定碰上同样的人,重复同样的话题,而她偏偏又是那么一个活泼的女孩儿,机智伶俐,精力旺盛,只有依凭充沛的想象力,才能让生活变得有趣,也才让小说变得有趣。
想象,既有伦理学的意义,又有认识论的意义。休谟在《人性论》中指出:判断与想象,“是互相协助的。不但信念给予想象活力,而且活泼而有力的想象,在一切能力中也是最足以取得信念和权威的”。正因为想象力丰富,爱玛有高于常人的见识和理解力:凭一封信,就判定马丁是个“头脑很清楚的人……果断、有力,感情上也不粗糙”;凭第一面,就看出埃尔顿太太俗不可耐,粗鄙浮华;弗兰克迟迟不来海伯里,教父亲和继母尝尽失望的滋味,只有她和奈特利不信他的托词,认为“年轻男人连这么点事儿都无法自己做主,几乎让人无法相信”;姐夫的脾气不好,姐姐与他朝夕相处,毫无知觉,可是他的“任何一点点毛病,都逃不过她的慧眼”;她可以把父亲照顾得舒服自在,同时又不理会他那些不合理的要求……充沛的想象,使爱玛更好地理解他人,辨明真相。可是,想象若运用不当,又会使人误入歧途。想象要合理,必须使它处于理智的监控之下,不然,就会像休谟指出的那样:想象越生动,越容易“堕落为疯狂或愚痴,而其作用也与疯狂或愚痴很相像”。
爱玛常有“不愿让幻想服从理智支配”的时候。我们已经看到,她的幻想往往同婚恋或情事相关,涉及对他人的理解,也关乎对自我的认识。弗兰克还没来海伯里,爱玛就开始想象自己与他的关系:“尽管爱玛决意永不结婚,但是只要弗兰克·丘吉尔这名字、这个人被提及时,她总是很感兴趣”,一边说自己抱定独身,一边又喜滋滋地设想自己与弗兰克在朋友心目中是一对儿。小说第2卷第13章,弗兰克被舅舅召回恩斯库姆,爱玛浮想联翩,“构思出一个又一个版本,假设他们的这一段情如何发展又如何收场,虚拟了许多妙语隽永的对话,还设想了好些文辞典雅的书信,可是假想中的他的求婚,却无一不是以她的拒绝告终的”。爱玛被弗兰克吸引,除了门当户对,年龄相仿,还因为两人有不少共同点:都比较任性,都容易心血来潮,都风度优雅,又都机智有趣。
弗兰克是韦斯顿先生同前任太太生的儿子,母亲过世后,跟有财有势的舅舅、舅母一起生活。他来海伯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见简·费尔法克斯。这两人早已私下订婚,但因简身无分文,又因弗兰克舅母门第观念重、不近人情,不便公开恋情。为了遮掩与简的恋人关系,这位美姿容、善谈吐的翩翩少年,竟然拿爱玛当幌子,向她大献殷勤。这不但是自私任性,也是弄虚作假。对这位帅小伙,我们最好的判断,也必须建立在他对简的深情上。如果说奈特利不待见他,对他的各种批评——“轻浮的小傻瓜”“老练的政客”“油嘴滑舌的花花公子”“到处布施花言巧语的俗物”——多少含有几分妒忌,算不得十分客观的评价,那么爱玛父亲那句低声的嘀咕,“那个年轻人,是很不体贴人的”,就值得仔细品味——伍德豪斯先生几乎从不批评人,这是书中唯一一次。他抱怨的原因,是弗兰克总开着门不关,老人家觉得他不体谅别人感受。在奥斯丁笔下,一个平常的善良之举,可以意味深长,同样,一个在常人眼里不起眼的过失,也可以非同小可。爱玛因此留意到:“别看他对女性那样殷勤,其实骨子里却有点一意孤行的味道。”她看出来弗兰克根本不理会她父亲的意见,对于老人的身心需求,也不像奈特利那样给予应有的照顾。殷勤,英文是gallantry,在小说里频频用于最懂得取悦女性的弗兰克和埃尔顿身上。字谜游戏那章,弗兰克随意拿爱玛臆断的简和迪克森之间根本不存在的暧昧关系开玩笑,丝毫意识不到这可能是对自己恋人品行的污损,也根本想不到他同爱玛的嬉戏玩闹会加剧恋人的痛苦。奈特利在真相尚不明朗的情形下,对弗兰克下了精准判断:“这个好献殷勤的年轻人似乎爱而不知有情,想要讨人喜欢而不顾及别人的意愿。”小说另一处,他还对爱玛说:你那位年轻人的“温顺”(amiable),只是法文意义上而非英文意义上的amiable。他很可亲,礼仪无懈可击,也很和颜悦色(agreeable)。可是对别人的感情,不可能有一点点英国式的细腻体会。Amiable的本来意思是“真正良善与仁爱”,18世纪以后,才渐有“蔼然可亲”之义。“良善”与“可亲”,一为内在道德,一为外在风度。在以洛克为代表的英国教育传统中,令人怡悦的风度属于教养的一部分,必须以坚实的道德品质为其根本。在《教育漫话》里,洛克指出,绅士必须培养四种品质:德行、智慧、教养和学问。他将德行放在首位,视之为最必需的品性,并认为德行是教育中难以做到而又极有价值的那部分目标,明确指出“一切德行和优秀的伟大原则在于,一个人能够克己复礼,不去满足理性所不允许的欲望”。奥斯丁分辨良善与可亲,其实有更深层次的文化与道德意义上的考量,她的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接续了洛克的教育传统。
爱玛在假想的与弗兰克的亲密关系中,一再偏离轨道。当然,思维敏锐、眼光挑剔的她也不断发现弗兰克性格上的弱点,经过反复推敲,她辨明自己并没有真正动情。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对浪漫情事的沉迷,并据此臆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点上,爱玛的揣测和臆想同《诺桑觉寺》里凯瑟琳的夸张想象没有实质区别,但比凯瑟琳更麻烦的是,爱玛能左右海伯里部分人物的命运,惹出不少事端来。简被匿名送钢琴,爱玛猜送礼者是迪克森,推想两人暗生情愫,还把这毫无事实根据的揣测说与弗兰克听,完全不考虑自己有可能在造谣生事,也没料到这无中生有之事被弗兰克借来遮掩他与简的恋人关系,并对简造成伤害。弗兰克假装同爱玛谈情说爱,令简深感痛苦,也令爱玛差点产生误会,他自己却洋洋得意。博克斯山郊游,两人继续调笑嬉闹,一个热情奔放,另一个明知是奉承,却来者不拒,两人的行为,“在英文里只有一个词可以充分表达,这就是调情”。爱玛不知弗兰克的殷勤是因为头天与简闹了别扭,故意要刺激对方,她只看到沉闷,只觉着不和谐,对于这背后各人所怀的心事、痛苦、不安,浑然不觉。简伤透了心,决意同性格软弱、行事轻率的情人一刀两断,去埃尔顿太太介绍的人家当家庭教师。若不是在这节骨眼上丘吉尔夫人意外去世,给了弗兰克追回心上人的机会,否则必然会酿成恶果。爱玛后来反思,意识到自己是“一味任性”,是在“她那套女孩儿家的胡闹中越陷越深”,成了给简“带来祸害的众多根源中”“最大的根源”。她逐渐认识到,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切不当言行都有其恶果,有可能伤及他人。
三、 批评与自省:亲密关系中的教育与自我教育
韦恩·布斯在《小说修辞学》指出,爱玛聪明、机智、美丽、富有,缺点也很明显——“她既看不到自己身上过度的骄傲,也无法约束自己不去干涉别人的生活”,如果爱玛有不少缺点,不时犯错,读者怎么对她保持同情,并且在善意嘲笑的同时,仍然一如既往地希望她好,希望她改变,希望她最终幸福呢?布斯回答,奥斯丁这位叙事修辞大师,用了极高明的一招,“借助爱玛的眼睛来表现大部分故事”,“运用造成同情的内心观察”,拉近了我们同她的距离。这样的笔法,使我们得以窥见爱玛的内心世界,看到她的自省。爱玛频频犯错,却能在错误中成长,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她有自省意识。
小说第3卷第2章,埃尔顿牧师挟私报复,不顾礼貌,当众拒绝与哈丽埃特跳舞。奈特利仗义相助,将哈丽埃特从尴尬与羞辱中解救出来,才让一旁替朋友干着急的爱玛舒了一口气。之后,奈特利与爱玛之间,有这么一场对话:
奈特利:“我就不说你了。自己好好想想。”
爱玛:“你觉得有人这样恭维我,我就认了?——我自负着呢,哪能有错?”
奈特利:“倒不是指望你的自负,而是你能自省。——一个让你出错,另一个笃定就给你指出来了。”
自负与自省,正是爱玛性格的双重特征。自负令她频频出错,自省则帮她认识到错误,回到正道上来。奥斯丁的小说中,每一次反省和认错,都是女主人公成长的关键节点。伊丽莎白、玛丽安、凯瑟琳莫不如此,特里林指出:“奥斯丁是第一个表现现代人格及其赖以存在的文化背景的作家。从前的作家从来没有像她那样写人的道德生活,从来没有像她那样把人的道德生活写得那样复杂,那样艰难,那样累人。”严格地自省、不断地剖析内心,在奥斯丁其他女主人公那里也有,但只有在爱玛这里,达到最高的频次和最强烈的程度。
自省的好处,是促使反思者努力看清每个事物真实的样貌。埃尔顿向爱玛示爱后,两人闹得很不愉快。爱玛先归咎于埃尔顿,此人才智和心智不如她,资产和地位也远不及她,竟然敢打她的主意,也不掂掂自己的分量!可是等冷静下来,她开始反省,的确是自己过于殷勤,过于关心,难怪人家要想入非非。小说后来有暗示,不止埃尔顿会错了意,乡邻之间也有了闲言碎语。而她起劲地撮合埃尔顿和哈丽埃特,既是愚蠢的,也是错误的。认识埃尔顿,也有一个过程。爱玛起先被他的殷勤和恭维冲昏了头脑,后来才领教到他的傲慢、势利、自负。面对哈丽埃特质朴而谦卑的忧伤,爱玛痛下决心,提醒自己“务必谦虚谨慎,下半辈子每时每刻都要死死控制住自己,绝不再胡思乱想”。意识到大错铸成,爱玛感到“脸红”“后悔”“羞愧”“羞辱”。她一再迫使自己回到严肃的思考,思索错误带来的恶果,尤其是给朋友造成的伤害。爱玛每次反思后,会设法补救,她称之为“严酷的赎罪”。自省既是质询和重塑自我的过程,也是重建与他者关系的努力。
若没有自省,爱玛就几乎是《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玛丽·克劳福德。两个姑娘很像,一样聪明伶俐,一样机智风趣,一样气度优雅,一样生气勃勃。玛丽在小说里光彩熠熠,风头简直要胜过一号女主,拘谨害羞、保守内敛的范妮,也一度吸引了埃德蒙倾慕的眼光。可是,正是这么一个有灵气的女孩儿,一面斥责同类为物欲所昏蔽,一面又向种种世俗欲望投降。听到她气定神闲地说,“一笔可观的收入是幸福的最佳配方”,听到她随口表达对牧师的不屑,丝毫不顾及埃德蒙的感受,听到她在得知亨利与玛丽亚私奔的消息,完全没有任何道德判断,只怪两人愚蠢,“责骂的是让人发现了,而不是他们做的坏事”,埃德蒙意识到,玛丽的过错是“原则上的过错,是不知道体谅人,是思想上的腐蚀堕落”。
这里的“原则”,英文是principle,在奥斯丁的教育语汇里,是重要的关键词。奈特利对爱玛说:“你天生自有悟性,泰勒小姐又教你懂得了做人的原则。”《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的闺蜜夏洛蒂·卢卡斯决定嫁给愚钝、可笑、自大的柯林斯牧师,令伊丽莎白极为失望,她劝姐姐不要替夏洛蒂辩护,不要为了“某一个人改变原则和正直的含义”;达西向伊丽莎白再度求婚,反躬自省,说了一句度量宽宏的话:“虽然我原则上不主张自私,可事实上却自私了一辈子”,父母教他“良好的做人原则,却听任我以傲慢的方式去遵循”。《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托马斯爵士在女儿爆出私奔丑闻后,反思自己教育的失败,意识到是自己没有将“原则,积极的原则”灌输给女儿们。而促使爱玛不断审视内心、同自我与他者对话、守住处世之原则的,正是在她个人成长中扮演最重要角色、在她所有亲密关系中占据最重要地位的男主人公——乔治·奈特利。
三十七岁的奈特利是一位理想绅士的形象,是亚当·斯密笔下“不是以自己的财富而是以自己的品质和行为来支撑自己社会地位的人”,也是约翰·亨利·纽曼在《大学的理念》中提倡的受过“博雅教育”、几乎代表了英国文化精髓的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其主要职责就是“替人排忧解难,使周围的人免于这些困难,不受其羁绊”,“让每个人感到舒服、自在”。根据大卫·斯普林的研究,奥斯丁写作的年代,正是英国农业革命兴起的时期,地主们纷纷“改进耕种,提高租金,与此同时以圈地运动的形式大规模改造英国土地”。圈占公地并据为己有,已经成为“自私地主们舍弃照管责任的标志”。这里所说的照管责任(duty of care),是英国贵族和乡绅传统中的特有概念,也被称为托管意识(stewardship),指贵族或乡绅受上帝之托经营和打理尘世俗务,其重点不在对财产的占有,而在保有和留传产业,保护和照顾领地内成员。正如埃德蒙·伯克指出,“凡是享有一定权力的人,都应该强烈而深刻地意识到,他们是受委托行事,他们在所受委托事务上的行为,是向创造、奠定这个社会的伟大主人负责”。奈特利就是重视照管责任的典型代表:他精心打理田庄,亲力亲为;自己很少使用马车,却经常为他人出行提供方便;凡事顾及乡邻感受,一条小路的改道,也会反复拿捏,以免影响他人;而且,他不像那些将土地资源巧妙换成现钞的地主,手里现钱不多。发源于宗教意义上的托管意识,使奈特利重视经营一方的责任,能够兼顾土地改良与慈善行为,秉承家长制传统,同时奉行个体的独立价值。在奥斯丁塑造的一众地主中,这是个全然不同于其他地主的形象——不论是自恋愚蠢的埃利奥特,轻浮的亨利·克劳福德,威严的托马斯爵士,还是贪婪到冷血的约翰·达什伍德。他因此也成为作者本人最喜爱的男主人公之一。
奈特利的为人处世,与弗兰克的殷勤形成鲜明对照:“他不是个善于向女人献殷勤的人,但是很能体贴人”,经常“做一些确实是好心、有用、考虑周全或是仁慈厚道的事情”——这是爱玛的评价。爱玛辨析殷勤(gallantry)与体贴(humane)的差异,同奈特利分别amiable古今之义一样,也是在风度仪态与内在品质之间做出区分。可见爱玛其实敏于道德判断,也可见两人在基本原则上心意相通。我们注意到,这里的“殷勤”带有鲜明的男性特质,指男子在社交场合对于女子“小心周到的”态度;“体贴”则更具有女性特质,指给予他人恰如其分的同情与关切。“殷勤”可能停留于表面的客气与谦让,而“体贴”必定心系他人感受和处境并生发理解与关怀之情感。作为绅士的奈特利具备女性特质的美德,而作为淑女的爱玛却在体贴他人这方面有明显短板,需要不时自省、接受他人的批评方能看到自己的不足,这是饶有意味的现象。
两人在才智上旗鼓相当,不时有唇枪舌剑的拌嘴争吵,共同演绎了小说中最精彩的体现两性关系中平等关爱、彼此坦诚相待的那部分对话。爱玛还有一点同奈特利很像:头脑清楚,思维敏捷,处理事情干脆果断,有极强的行动力。作为家里的女主人,她需要管理仆人,支付账单,款待客人,打理产业。她和奈特利之间颇有默契,经常在大家七嘴八舌、没有主张的时候,寥寥数语就能解决问题,摆平争论,在维护小共同体上,常常表现出同心协力、合作无间的一面。可是,他们也常常有不谐音调,为各种事情争得不可开交,最突出的表现是如何对待简·费尔法克斯和贝茨小姐。爱玛不愿将她们包含在“我们”中。她们虽然不是异己,却让爱玛感觉不舒服。她不喜欢简,奈特利替她分析,多半是嫉妒使然,“因为她在对方身上看到了一个真正完美的年轻女子的形象,而她希望在别人眼中自己是这样的”。而贝茨小姐冒犯她,奥斯丁研究者布朗指出,因为“她不受控制”,对爱玛来说,“重要的是海伯里需要她,她不需要海伯里”。
爱玛高估了自己的重要,低估了海伯里对于她的意义,也低估了贝茨小姐的价值。她不止一次对贝茨小姐表示不屑、不满、不喜欢、不耐烦,在博克斯山甚至不顾最基本的礼貌,将老小姐当作开玩笑讽刺的对象。弗兰克看场面冷淡,借爱玛之名,要求大家说上一个绝妙的段子,如果中等精彩的,就来上两个,实在淡而无味的,那就说三个。贝茨小姐嚷道,这敢情好,只要我一张口,管保淡而无味的三个段子就有了。爱玛连忙插嘴:“哎呀,大姑!很抱歉,对你就有个段数的限制——不能超过三段。”贝茨小姐很快反应过来,这是嫌她话痨。爱玛竟然当面取笑贝茨小姐,并且是当着大伙儿的面!
爱玛和弗兰克的对话透着聪明劲儿,表现了两人风趣的一面。奥斯丁本人也以机智风趣闻名。她在书信里对友人说:“假如说我不得不一本正经,一点都不能放松一下,对我自己或者其他人进行一番嘲笑的话,我敢肯定,我还没有来得及写完第一章,就该被吊死。”可是,光有风趣远远不够。伍尔夫说过,奥斯丁的机智令人叹服,是因为这种机智伴随有“准确无误的心灵、万无一失的鉴赏力、严峻的道德概念”。她笔下那些机灵的人物就没那么幸运了。机智使她们光彩熠熠,却也使她们沉迷于优越感,无视他人感受,于是一错再错。诺曼·佩奇看到,语言常常被奥斯丁用作一种品德的标志,如果一个人对不得体的语言毫不在意,说明他不具备可靠的判断力和原则性。洛克在《教育漫话》里概括了“与社会德行中首屈一指、最为称道的品质极不相容”的几种品质,其中就有爱玛在这里表现的轻蔑和非难。对他人“缺乏适当的尊敬”,“挑刺找茬”,是“和文明礼貌直接对立的”行为。
面对奈特利的批评,爱玛虽然感到歉疚,仍然想一笑了之:“可不,我当时哪儿憋得住啊?话冲口就说出来了!换了谁都憋不住的。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奈特利不依不饶,继续敲打,直击要害:
“要是她是个富家女的话,你对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哪怕就是荒唐了点,是笑是恼我也就随它去了……她是个穷人,出娘胎的时候倒还有温饱日子过,可是后来就败落了,以后真是要老了,家里的光景只怕难免还要进一步败落下去。对她的处境你应该同情才是。可是你呀!瞧你干的!她在你还是小娃娃的时候就认得你了,她在人家还争相巴结她的年月就看你长大了——可是你现在倒好,玩得心里一得意,脑袋一发昏,就取笑起她来,弄得她多丢面子啊……”
这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批评指正,几乎就是完全不留情面的痛责,并且在逻辑上环环相扣,感情上层层递进:爱玛,你这回太不地道了,你轻蔑和非难的是弱者,是一直善待你的弱者,而且是境遇每况愈下的弱者!
家道中落对于女性的影响,奥斯丁当有深切体会。她自己的母亲,像贝茨太太一样,也是牧师遗孀。奥斯丁先生一过世,家里就彻底断了收入,亏有几个儿子支援,母女三人才不至过于窘促。而贝茨太太身边只一个女儿,维持体面极为艰难。小说刻画她们租住人家的房子,楼下房主安的是18世纪初开始流行于英国、通风透气、闭合方便的起落窗,她们却无力承担改装费用,只能用老式横窗。还有一个细节,描写老太太坐在暖和的角落里“编织东西”,奥斯丁用的词是“knitting”,而不是needlework。Knitting,常指编织有实际用途的衣服配饰,暗示贝茨太太做的很可能是贴补家用的计酬工作。《劝导》里的史密斯太太,手里也时常做着knitting,其生活更为窘迫,接近穷愁潦倒。
奈特利末尾那句话更是意味深长:“你那样对待她,这里边就会有好些人来学你这一套。”言下之意,爱玛你本来该起表率作用的,现在倒好,你的轻蔑、非难,让别人有样学样,令弱者落入更惨的境地。这就不仅是私德有亏,不仅是个人心灵蒙上了尘垢,而且损害了社区肌体的健康,不利于共同体的维系和守护。奈特利的重锤敲醒了爱玛,她“这辈子从来也没有落到过这样的境地,心里竟会是这样焦躁、这样羞愧、这样难受。她受到的打击实在是太重了”。她“衷心感到痛悔”,希望用关心来补偿,决定“登门悔罪”,并决心以此为始,以平等的地位同简和贝茨母女“保持经常的友好交往”。奈特利在此扮演了亚当·斯密所谓“公正旁观者”的角色,促使爱玛纠正“自爱之心的天然曲解”,并促使她反思和自省,成为一个真正善良的人。真正的善良,从消极方面说,是不伤害他人,从积极方面说,是帮助他人、体谅他人、宽容他人,或者说具备奈特利那样“体贴”他人的仁爱美德。爱玛本性善良——正因为看到她对家人、家庭教师、朋友的真诚关怀,黄梅老师援引韦斯顿太太的话指出,爱玛对亲友的“至诚善意”,是她“最好、最能补赎过失的品质”——但她之前的善良还不够完美,常有替别人考虑不周的时候,于是屡屡自以为是,出言不逊,给自己给别人或惹来麻烦,或造成伤害。
郊游引发了多重危机。除了对贝茨小姐的侮辱,爱玛后来发现弗兰克与简早有婚约,自己与弗兰克调情骂俏,不仅在恋人之间闹了一场误会,让简在感情上经受了巨大压力,还差点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奈特利误以为弗兰克是她情之所钟,于是去弟弟家里寻求清静,等到弗兰克公布与简订婚的消息,才重燃希望,返回海伯里。而爱玛听到哈丽埃特宣布自己爱上奈特利并以为有望得到积极回应的那一刹那,也终于探明自己的内心:“奈特利先生跟谁结婚都不行,要结婚就非娶她爱玛不可!”她为自己之前不知人,不知己,一味妄自尊大感到羞愧,决心从此“更多一点理性,更多一点自知之明”。
爱玛重新思考婚姻,思索理想的亲密关系将带来何种裨益:“两人共同的好处似乎盖过了种种缺陷。……肩负的责任这样重,操心的事情这样多,将来愁苦也难免会一天多似一天,能有这样一位伴侣该有多好啊!”“责任”“操心”“愁苦”,这些字眼意味着爱玛终于超越先前的认识,破除将真实世界当成罗曼司的幻想,从“任意率性而为”中抽身,逐渐认清世界、他人、自我,完成了自我教育,成长为读者所期待的女主人公。与此同时,她获得了个体心灵成长中除善良以外的另一个重要元素: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自由;唯有知己知人知世,对自己、他人、社会负责,方能获得真正自由,成为理性、独立、自主的个体。唯有如此,两人的婚配,才是奥斯丁笔下的理想亲密关系,也才是布斯在《小说修辞学》里所形容的那样:“这是一个才智的结合;有理智,有头脑,有判断。这是一个美德的结合,有善意,有慷慨,有无私。这是一个感情的结合,有趣味,温柔,爱和美。”